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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一图读懂9月1日施行约束产品过度包装新规

发布时间:2024-05-23 09:40作者:新闻中心浏览次数:

  依据《规范化法》,国家商场监管总局(国家规范委)于2021年8月修订发布了《约束产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物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规范,为给出产出售企业必定缓冲,给予了2年的过渡期,该规范已于

  此国家强制性规范对食物和化妆品的过度包装进行了约束,严厉规则了包装空地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本钱。

  依据社会各方在规范履行过程中反应的问题,商场监管总局(国家规范委)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适用本规范的产品。在我国境内出产、出售和进口的一切食物(含散装食物)和化妆品的出售包装适用于本规范。

  (二)不适用本规范的产品。出口至国外的食物和化妆品不适用于本规范,运送包装不适用于本规范,出厂时价格为零且标识“赠品或非卖品”字样的产品不适用于本规范。

  国内出产的食物或化妆品按出售包装标示的出产答应证编号、产品的姓名、履行规范、配料表等信息归纳断定所属产品类别。进口产品按中文标签标示的产品的姓名、配料表等信息归纳断定所属产品类别。

  表1注中“本表不适用于出售包装层数仅为一层的产品”,是指出售包装层数仅为一层的食物或化妆品,无需核算包装空地率,即可断定包装空地率合格。

  依照规范5.4.1条要求核算包装空地率时,出售包装的提手、扣件、绑绳等的体积应核算在出售包装体积内。

  规范第5.6条中,包装本钱为食物或化妆品企业与包装企业签定的包装收购价格。出售价格为食物或化妆品企业与出售企业签定的合同出售价格,若无法获取合同出售价格则可将产品的商场正常出售价格(非扣头的出售价格)作为出售价格。

  面膜类化妆品产品类别可依据其内装物状况挑选一般液态单元或膏霜乳液单元,其k值为9。

  附表A.2注a“含有配套电动东西运用的护肤水类或护肤清洁类产品k值为同种类型的产品的1.5倍”中,配套电动东西指运用该产品时必定要运用的电动东西,二者缺一不可;若电动东西不属于配套电动东西,则护肤水类或护肤清洁类产品k值取9。注b“含有配套东西运用的气雾剂类产品k值为同种类型的产品的2.5倍”中,配套电动东西指运用该产品时必定要运用的东西,二者缺一不可;若电动东西不属于配套电动东西,则气雾剂类产品k值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