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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药监局公布台州佰芳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11 05:04作者:乐鱼官方网站在线登录浏览次数: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3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公告(2018年第22期)》,公布台州佰芳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膏霜乳液单元-不含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护肤清洁类、染烫发类)

  该企业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成品仓库无库存。企业染发剂车间和洗面奶车间的功能间结构均为铝合金窗结构,天花板为白色粉刷墙。染发剂制作间天花板有裂缝,墙面有脱落,洗面奶车间灌装间内挂有布窗帘。现场检查发现企业还存在下列问题:

  1、质量负责人卢某现场检查时未在岗,检查期间没办法到场,且没办法提供请假单等证明材料(*2.1)(第4项);

  2、检验员阿某现场检查时未在岗,检查期间没办法到场,且没办法提供请假单等证明材料(*2.3)(第6项);

  3、受控文件发放不规范,有未盖受控章的文件出现,如《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3.1)(第13项);

  4、染发剂车间和洗面奶分装车间更衣室无消毒设施(*4.5)(第36项);

  6、企业乳化机实际操作与操作规程不相符。乳化锅设备上无压力表,只安装有温度表(*4.10)(第76项)。

  1、生产负责人李某对生产的基本工艺关键控制点等生产相关联的内容不熟悉(2.2)(第5项);

  3、现场未能提供实验室仪器设施清洁、保养记录,高压灭菌锅压力表未按要求校验(3.3)(第21项);

  4、企业建立原料、包材、中间产品、成品的品质衡量准则,但不齐全,如产品包装盒未制定验收准则。原料、半成品、成品均未按企业建立的标准做检验(3.4)(第18项);

  5、未建立生产设备档案,未编制定期维护计划,无维护记录(4.7)(第54项);

  6、现场无拖把、抹布、水桶等清洁用具,半成品存放的容器无清洗规定和记录,设备清洗消毒程序文件规定采用95%酒精,但企业未采购过95%酒精(4.14)(第54项);

  7、部分原料未能提供对应批次出厂检验报告,如抗坏血酸(批号:201712006),纯净水(批号:20180402)等。企业无生产的基本工艺用水制水设备,工艺用水为外购纯净水,2018年实际生产所需工艺用水部分没办法提供采购票据(5.3)(第63项);

  8、企业仓库存放的包装材料无货位卡,部分包材没办法提供供货凭证和进出库记录(5.4)(第66项);

  10、包材库合格品区存放的舒伊丝彩色焗油(红色)包装盒已印上合格标志,部分退回仓库且存放于包材仓库合格品区的包装盒已印制产品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无标示有关信息和记录(7.2)(第72项);

  检查中发现的别的问题:检验室存放有两瓶试剂,无任何标签信息,仅瓶盖上写“硫”和“高锰”字样,无相应的供货票据、购进记录、供应商审核等信息。

  备注:以上各项缺陷后序号对应为《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表》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相应的条款项。